前陣子幫客戶聲請強制執行,
昨天下午接到對方來電,
對方:「林律師嗎?我是某某公司,你有一個案子扣了我們的帳戶跟某政府單位的款...」
我:「喔!有那件事沒錯!」
對方:「我們已經把錢準備好了,你把h先生的帳戶給我,我趕快匯款給你...」
我:「可是現在3:25了耶!銀行3:30關帳不是嗎?」
對方:「我們小姐已經在銀行那邊,銀行可以配合,請快一點給我帳號!」
我:「那我先把本金利息跟裁判費算一算,帳戶也給你,金額我會先跟客戶確認清楚,利息算到今天,沒問題你就匯款!」
對方:「匯款後麻煩你今天送狀把這個執行程序撤銷,拜託拜託!真的很急!」
趕快把金額算一算,帳戶給對方,
不到半小時,一百多萬就進來了...
客戶很高興,問說為什麼對方那麼急著給錢,
我說:「我們把它全部帳戶都凍結了,會痛,就會趕快給錢了!」
有時候,掐住對方的要害時,
是對方急著找你給錢,不是你找對方要錢...